劳动争议不用慌,这份权益维护指南请收好【朱子建律师在线】
劳动争议不用慌,这份权益维护指南请收好【朱子建律师在线】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若遭遇无故辞退、恶意换岗等涉及劳动关系的争议,劳动者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别担心,以下这份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指南,为你答疑解惑。
一、产生劳动争议后能否直接起诉?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不能直接起诉。应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后,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劳动者持有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且仅诉请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可不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申请仲裁的地点在哪?
劳动争议依法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申请人分别向这两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起诉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劳动者身份信息(若为用人单位起诉,则需提交营业执照);
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决定);
送达回证(或送达物流信息)。
四、劳动关系结束后,仲裁时效有何要求?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一年时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但如果劳动者曾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寻求救济,或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劳动者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需注意,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一年时效。
五、对仲裁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或不予受理决定,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可选择向其中一家法院起诉。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两家法院起诉,由先受理的法院审理。
需留意,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不能向基层法院起诉,只能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六、对仲裁决定不服,起诉的时间限制是?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在十五日期限内以快递形式寄出的,不视为超期。劳动者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起诉不受十五日的限制。
另外,若仲裁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